凡从事
长沙办证工农业产品生产的国营、内联、外驻、集体、个体、合资、合作、独资等企业,生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产品的,经当地市技术监督局批准,均可申请办理《××省××地工农业产品标准证书》:
1.执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(含专业标准)的产品;
2.执行省地方标准的产品;
3.执行经省、市、县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的产品;
4.执行国际标准、国外先进标准或工业发达国家标准的产品,直接凭标准的中文译本申请办证。
申办程序如下:
1.向当地市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提出申请。填写申请表格,提供办证产品执行的标准文本和有关资料:
2.由市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,审核发证,并按规定收取发证费。